出口产品认证临时增加措施
2020年12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EEU)理事会第186号正式发布生效,批准了标准符合性评估计划的修订草案。
最终批准的文件将提交给欧亚经委理事会审议。
回顾欧亚经委会理事会2018年4月18日第44号的决定通过了符合性评估模式。并于同年7月18日开始实施。
鉴于复杂的国际环境,防止欧亚经济联盟地区产品短缺,特别在COVID-19疫情反复加剧情况下,欧亚委会采取临时措施,为一系列商品签发证书。系列产品临时认证程序。
在对供应的产品进行认证时,首先放宽临时措施的办法是将之前检验扩大到认证的产品。但须满足下列条件:
之前未发生任何违反强制性安全要求的情况。
产品的新证书应由之前原认证机构签发办理,同时机构应就货物的生产状况分析和定期评估结果提出报告。
通过生产状况分析和审定检查后确认办理新证书有效期为2年。
新产品(设计和结构组件以及制造技术等细微的变动)与之前认证产品在安全性上没有区别。
根据现状如果无法对工厂生产状况分析评估产品安全性和审厂检验,需采取远程监测使用电子通讯方式(视频会议)进行TSA工厂审核评估,以及对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评估,以确保投入流通产品的稳定使用。
需要注意:远程视频审核,认证机构专家/审计员和制造商代表必须同时在场。同时包括对活动地点,地理位置也需要确定其是否与制造商文件中所列资料是否相符。
对于工厂远程生产状况分析相关信息将在证书中实时记录:并在第12栏中加上补充信息。
同时在COVID-19疫情期间需要对产品抽样测试和测量检查。只有某特殊情况下,制造商需要出示受认证产品生产工艺规程 ,产品技术文件的信函,抽样审查可以延迟6个月。
在无法全面评估生产产品安全性的情况下,应对批次/单次产品应用认证方案,并为批次/单次产品签发适当证书。
临时措施有效期自欧亚经委会理事会决定生效之日起为期一年。
需要注意一点:根据临时下发措施的证书,国家监测机构须编制季度报告并提交欧亚经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