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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家电产品出口欧盟地区需要办理ce认证,家电产品出口欧盟地区检测的标准是en60335测试标准。此前,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家用电器的2012版欧盟通用安全标准——《EN 60335-1: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该标准修改采用IEC家电通用的第5版标准,并规定转化为欧盟成员国标准的最后日期(DOP)为2012年11月21日,与该标准冲突的成员国标准撤销的最后日期(DOW)为2014年11月21日。与上版相比,新版标准重点在绝缘要求、耐燃性等方面进行了改动和更新。
EN 60335-1:2012/A1:2019修订件(生效日期:2019年11月9日,强制日期:2021年7月30日),该修订件标准基于原EN 60335-1:2012+A11:2014+A13:2017(对应于IEC60335-1:2010/A1:2013)进行更新,主要变化如下:
1、11.8条:删除表3的备注za,zb,zc,zd;
2、24.1条:替换;
3、元器件的IEC标准用EN标准替换;
4、EN标准对用于内部互连线的插头和插座以及其他连接部件有额外的要求。
EN 60335-1:2012/A14:2019修订件(生效日期:2020年01月10日,强制日期:2021年7月30日),该修订件标准基于原EN 60335-1:2012+A11:2014+A13:2017+A1:2019进行更新,主要变化如下:
1、7.10条修改要求(注:在EN 60335-1:2012/A2:2019删除);
2、8.1.1条:同AC:2014;
3、8.1.3条:增加18号实验探棒(儿童试验指)考核;
4、20.2条:修改movable(可移动的)为moving(运动的),修改main function(主要功能)为working function(工作功能);
5、22.12条:界定其他不属于手柄,旋钮,把手,操纵杆的情况(这些部件的固定不需要按照手柄,旋钮,把手,操纵杆考核);
6、22.17条:不适应于嵌入式器具;
7、24.1条:插头和直插式器具的插脚遵循附录ZH的规定;
8、25.1条:插头和插脚依据附录ZH;
9、25.6条:删除;
10、25.25条:直插式器具的插脚和接合面的尺寸依据附录ZH规定的相关插头的标准;
11、32章:删除“EN 50366 or”仅保留EN 62233。
EN 60335-1:2012/A2:2019修订件(生效日期:2019年11月09日,强制日期:2021年7月30日),该修订件标准基于原EN 60335-1:2012+A11:2014+A13:2017+A1:2019(对应于IEC60335-1:2010/A2:2016)进行更新,主要变化如下:
1、7.10条:EN增加部分删除(遵循IEC 60335-1:2010/A2:2016第22.55条的要求);
2、7.12.Z1条:删除(因IEC 60335-1:2010/A2:2016第7.12.9条已增加相同的要求);
3、7.14条:注Z1删除;
4、22.12条:注Z1删除;
5、24.Z1条:S2、S3电容不需再额外按照30.2.2和30.2.3.1测试;
6、25.7条:删除EN增加部分(因IEC 60335-1:2010/A2:2016已增加原EN增加的内容)。
从新版欧盟家电通用标准的DOP日期来看,各出口家电企业应对新版标准的时间所剩不多,如果不抓紧时间做好标准的升级工作,面临着极高的通报风险。如果您有家用电器产品出口欧盟,欢迎联系沃泰认证。免费咨询热线:0512-63369271。